江西会计继续教育范围有哪些? 二维码
636
发表时间:2024-04-03 17:09来源:本站原创 会计问题:江西会计继续教育范围有哪些? 官方答复: 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江西会计继续教育范围为以下人群: 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①出纳;②稽核;③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④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⑤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⑥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⑦会计监督;⑧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⑨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如果您属于以上范围,请点击此处在线购买江西会计继续教育>>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西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西会计综合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xkuaiji.cn/h-nd-149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