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先信息采集吗? 二维码
255
发表时间:2024-04-03 17:19来源:本站原创 官方答复: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发布的《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要求,参加江西省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先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人员信息采集,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作单位所在地(学生由学籍所在地、暂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的会计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继续教育或申请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原在江西省境内工作,现已转到外省工作的会计人员,应在外省工作单位所在地参加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原在外省工作,现已转到江西省境内工作的会计人员,应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和继续教育。 注意:已完成信息采集的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前,无需再次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只采集一次,可变更无数次(如有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才变更) 相关入口: 原创声明:此篇为江西省会计网整理编辑,部分来源于网络,江西会计综合服务平台,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jxkuaiji.cn/h-nd-1494.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