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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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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11-22 10:47作者:江西会计来源:赣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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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何时报名和举行?

答:初、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1月左右,考试时间为5月中旬前后;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9月上旬,具体时间以赣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2、考试如何报名?

答:考试报名信息会提前在赣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考试报名系统位于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首页,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特别提醒:各级财政部门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学校老师代理报名事宜,请广大考生独立做好自身的网报工作,不要轻信传言,否则,由此造成的报考信息错误及经济损失自负。


3、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形式、考试科目、试题题型及时间?

答:初级会计资格考试从2014年起全部采取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均为客观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为三个小时,以赣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4、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形式、考试科目、试题题型及时间?

答:中级会计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方式,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考生应使用计算机鼠标和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进行答题。

“中级”考试分批次,一天一个批次,每个批次分“上午场、下午场、夜晚场”三场连续进行,考试科目为:《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及《财务管理》两个科目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综合题”;《经济法》科目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综合题”。其中,《中级会计实务》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45分钟、《财务管理》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15分钟、《经济法》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以赣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栏发布的考试公告为准。


5、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形式、考试科目?

答:江西省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自2018年起实行无纸化考试改革,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试题题型为案例分析题(开卷考试)。


6、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答: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中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财会〔2000〕11号)。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诚信报考”,否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对应年份的合格考试成绩按作废处理;申请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赣人发〔2011〕47号)中规定的江西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报名公告。


7、考生报名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点选择赣州考区的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①工作单位在赣州地区的在职在岗人员;②学籍所在地在赣州地区的在校学生;③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以户口簿或居住证明为准)在赣州地区的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系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不允许跨地区报名。


8、考试收费标准?

答: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类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2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科56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65元。


9、如何购买及领取教材?

答:考试用书请报名人员自行购买或在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指定的网站征订。


10、缴费方式及缴费凭证获取渠道?

答:考试报名系统已与江西省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对接,报名人员报名时可直接在报名系统中进行网上缴费和打印电子票据。


11、如何查询成绩?

答:成绩发布后,考生可登录“江西省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考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12、初、中级资格证书如何领取?

答:自2018年起,会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发放原由人事部门发放改为现由财政部门发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每年10月份左右(报名时已做审核,无须进行考后审核),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领取时间一般为每年2月份左右(报名时已做审核,无须进行考后审核),具体时间以每年赣州市财政局官网《通知公告》发布的领证公告为准。特别提醒: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文件规定,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统一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指定的证书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13、高级考试合格后,如何进行资格评审?

答:考试合格人员的评审工作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届时请关注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相关公告。


1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何补发(换发)?

答:按照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赣财会考〔2018〕5号)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工作指引(试行)》(赣财会〔2021〕13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办按属地原则由考生本人向赣州市财政局会计科书面提交个人补发证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持证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证人电子照片1份及纸质照片1张。电子照片存储照片文件名为姓名加身份证号码,照片文件为JPG或JPGE格式,像素为295×413,尺寸为1寸证件照(2.5CM×3.5CM),大小约10KB,底色为白色,须将此电子照片存储在U盘中拷贝给受理的工作人员。

(2)《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登记表》1份。此表在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的“下载中心”板块中下载,可填写或打印。

(3)《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此表来自个人人事档案,并经单位审核盖章。2017年后取得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无需提供此表。

受理时间:每月20--25日,遇节假日顺延。


15、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对象是哪些?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含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且在赣州市(县、市、区)工作的人员。

(2)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赣州市(县、市、区)户籍或在赣州居住的待业人员。

(3)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赣州市(县、市、区)就读的在校学生。

(4)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赣州市(县、市、区)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中央、省驻赣单位、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会计人员、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市财政局本级,市区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院校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其他单位会计人员,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县、区)财政部门,具有会计专业技资格但没有工作且非在校生,采集时会计管理部门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区)财政部门。


16、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对象是哪些?

江西省境内的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简称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具体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届时请关注江西省财政厅官网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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