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江西会计人员: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安排,202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截止时间如下:截止时间2025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的继续教育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学完所购课程并通过相应的考试。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5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2年度至 2024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2021年度的继续教...
各江西相关单位:为了给江西全省企事业单位报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提供方便,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为各级单位提供团体报名服务,享受更加优质和便捷的服务。一、我们可为江西团体报名单位提供以下增值服务1、统一开通继续教育2、统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3、可尊享先开票后付款服务4、尊享更加优惠的价格5、客服专员提供优质服务二、江西企事业单位团体报名要求1、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江西会计人员需完...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 259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函〔2025〕3 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 号,江西省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如下: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中、高级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具有会计专...
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 259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 号)通知规定1、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培训不得少于 90 学分或学时 (1 学分=1 学时)。2、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 (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全国会...
1、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查询入口(全国平台)2、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购买入口(全国平台)3、温馨提示:会计人员通过规定的其他形式全部 (或部分)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可登录“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按照提示上传符合要求的学分折算资料,提交学分折算申请,由当地会计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折算相应学分。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鹰财会〔2025〕3号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为做好2025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函〔2025〕3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
赣财会〔2025〕7 号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为做好 2025 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 259 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5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赣人社函〔202...
鹰财会〔2024)]55号为做好2024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时间2024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为2024年4月1...
赣市财会字〔2024〕4号市直各单位,有关市属企业:为做好2024年度市本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时间2024年度继续教育...
赣财会〔2024〕9号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为做好2024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
鹰财会〔2023〕11号各(区)市财政局,各市直部门、市属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时间2023年...
全省会计人员:现将《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赣财会[2023]18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更正如下:将《通知》第五大点,第2小点中“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3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2020年度和2022年度的继续教育课程”更正为“我省会计人员可以通过网络继续教育的方式,在2023年度继续教育规定的完成时限内补学...
赣财会〔2023〕18号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各省直部门、中央驻赣单位、省属企业:为做好2023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办法》(省政府令第259号)和《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就有关事...
各位江西会计考生,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现可通过江西会计公众号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1.扫码识别下列二维码(无法扫码请先保存截图,再打开微信扫一扫,在手机相册选择截图的图片即可识别)2.点击关注公众号3.点击首页的会计服务4.选择继续教育5.点击阅读全文6.选择查询继续教育7.进入继续教育查询界面,选择个人登录,依次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登录名),密码(默认证件号后六位)及验证码8.点击登录查询
各位江西会计人员: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江西省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正式开始,请各位江西会计人员尽早完成。一、江西会计继续教育范围在江西省境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
各市、县(区)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省直各部门,中央驻赣单位,有关省属企业:为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的适应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按照《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现将开展202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继续教育时间2022年度...
根据江西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江西省财政厅将于2022年6月30日17时关闭江西省201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学习通道,请会计人员在学习通道关闭前登录江西会计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尽快完成并取得201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90学分。如逾期,已报名参加2019年度继续教育但未完成的,将不会退还所缴纳的费用。未完成201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的考生,将无法通过2022年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审查。 ...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pdf【江西会计继续教育】1、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2、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3、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关于印发《全国注册会计师行业2021年继续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江西会计继续教育】1、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电脑访问点击)2、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购买入口>>(仅限手机访问点击)3、江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手机/电脑均可访问)
各会计师事务所:现将《中注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继续教育直播课堂》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2020年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将于2020年11月20日上午9:30 举办“直播课堂第八期:审计失败案例解读”,培训对象为注册会计师,直播课堂报名名额上限为2000人,报满为止。请按附件通知要求报名并按时参加学习。附件:中注协委托北京国家会计学院...